samedi 6 février 2010

去年的傷心法案 今年希望有好的解決方法

藝術資優教育面臨危機

去年十月二十三日,立法院草率二、三讀通過的「藝術資優法」,
將是摧毀台灣藝術資優學生的惡法。

三十七年來,眾多藝術教師和學者費盡心血耕耘出來的綠洲,
將在少數特教系統人士的貪婪與無知的叢林法則下,化為荒漠。



大概是國中讀了美術班......(很美好的時光)
去年自己覺得看見這樣的法案
蠻吃驚和錯愕的(比較嚴重的是--------這新法不暫緩的話----就要實行了啦----
99年的招生如南門國中音樂班已不辦理)

去年我在教程也修了特殊教育
回歸主流這一部份應該用在的是-----學習障礙的特殊教育
而不是資優教育
官員顯然太倉促 ---書讀一半??(內心就想都回歸主流就好????)

立法院於2009年10月23日三讀通過了「特教法修正案」,
新 增納入藝術資賦優異的條文,其中第三十五條關於藝術才能班之實施由
原本行政院版所提之

「 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得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辦理」,
三讀後改為分散式資源班方式辦理
只有專業課一起上~~其他時間必須待在普通班 然後時數縮短只有六小時

台灣的藝術資優教育,包括音樂、美術、舞蹈,一直依附在「特殊教育小組」之下,
他們勉強集中成班,每週有十二節的專業課程,
教師和學生就僅憑這點時數,造 就今天諸多可以在世界藝壇上崢嶸頭角的子弟、
國內外傑出的交響樂團、舞團和美術創作人才,
和許多文創產業的中流砥柱。
但是,立院錯誤的決議要把音樂班、 美術班、舞蹈班取消
將學生分散至各班級,而且把十二節專業課縮小為六堂,
學生則須分別在團體班上,不時地被召喚出來教個別課;
這是何等愚蠢而且不可行的 辦法?其中最重要的團體課,
除了變成課外活動外,實際上無法施行。



教育品質驟降
~~~世界~~~正在摧毀我對世界美好時光的各種回憶呀?@@

我想我回去看看原本在帶美術班的老師們
周盈君老師
張涵怡老師
當時都是剛畢業 現在竟不知不覺已過了10年了
然後我也老了10歲

她們認真教學教的10年
現在一個法案下來說要這樣做就全盤都要改

這是網路上: 一封台北縣特教中心轉寄的信,不是只有台北市,
台北縣也不辦理「藝術才能班」。
信的內容如下:
各位伙伴們:
轉知教育部
預告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」。
大家可上網陳述相關意見。
http://gazette.nat.gov.tw/EG_FileManager/eguploadpub/eg016008/ch05/type3/gov40/num19/Eg.htm

若該標準...
修正通過後,將出現另一集中式藝術才能班(類似體育班),
有別於原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,變成資優學生以分散式安置(依特殊教育法),一般學生以集中式安置(依藝術教育法)。

本局之立場,不欲縣內出現為了集中成班而產生之普通班式藝術才能班,而擾亂資優教育理念設置之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,
傾向不修正該標準,不設立該類班級,以避免影響全體學生學習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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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籲教育部長99年暫緩施行 (請你們點)
特教法(分散式)資賦優異藝術才能班


理由:
1.藝術教育「雙軌制」決策倉促不當脫離藝術專業考量與討論
2.教育部不宜將藝術才能班學生作為「實驗白老鼠」.


因為,我從小就發現我想要前進的方向
啦~~~世界~~~正在摧毀我對世界美好時光的各種回憶呀?


而這種方式其實對台灣的藝術教育 音樂教育 舞蹈教育
傷害很大

立院修此法是受教育部特教小組引導,但小組4位成員全是學心智障礙等特教或行政出身
沒人熟悉藝術教育,立院也未徵詢藝術界就修法,匪夷所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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